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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講個故事吧。
一個被別人問起时,我肯定打死不承認的故事。
我前任是在我國三的時候,考完會考的後一個禮拜二,我跟她在一起了。
她是我閨蜜、我姐妹,不管她怎麼看待我的,反正我把她當做我最要好的朋友。
她很特别,金色短髮的女孩子,為了染髮而剪掉自己留了許久的長髮。身高不過一米六,大概到我肩膀,說話軟軟的,有點口音,很喜歡顏文字。
很可愛的一個人,她叫晨晨。

我跟她在還是朋友的時候,常常把愛你掛在嘴邊,互相調戲互相撩,玩些幼稚的遊戲,那時候覺得只是單純朋友之間打打鬧鬧嘻嘻笑笑,這沒什麼。
我很幸運地擁有這麼一個朋友,和她在一起時總是沒有顧慮、沒有壓力,想說什麼說什麼。我一個眼神,她便知道我放學想去書店晃晃,她一個笑容,我便知道她的選擇困難又發作了。旁人總說我們是連體嬰,不管到哪兒都是一對。
一直到某天,我們日常比較誰更愛誰的時候,晨晨告白了,她說她是認真的。
我有點嚇到,有點不知所措,於是我當下選擇了一個很爛的方法—裝傻。
我假裝我沒聽懂,我假裝那是我們日常聊天話題。
然後她消沉了好幾天,信息回覆率嚴重降低,原本的秒讀秒回變成了半天一句嗯喔好,電話也不接。我知道她在,我知道她心情不好,但我哄不了、安慰不了,我又不想面對這件事,那時心裡真的就是  充斥著矛盾。
在學校,她刻意躲著我;在補習班,她上課了才出現在班級,一下課便飛也似的逃回家。
我不想和她持續這種狀態直到畢業,然後高中就此分道揚鑣。
我不要。

事情過了一個禮拜,完全沒有好轉的跡象,我不明白她為什麼要躲著我,但我知道,如果我不想失去這個朋友,我不能再逃避再裝傻下去了。
“妳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我的?”我問。
“我不知道,很久了”
“我會改、真的、我會改,你不要對我那麽好,给我一點時間就行,我會改” 
她哭了,哭得卑微,哭得令人心疼。

其實在很久以前,她跟我說她是同性戀時,我就有想過她會不會哪天喜歡上我,但那只是稍微興起的一個異想天開,我沒想過會發生在現實。
我跟她解釋為什麼我不喜歡戀愛,比起愛情我更相信友情,我們在一起了然後呢?然後哪天分手,連朋友都做不成,她是分手後會切的一乾二淨那一型的,我不想有這天,我很喜歡她,雖然不是她喜歡我的這種喜歡,但我想跟她一直一直在一起。對我來說用什麼身份不重要,她跟別人聊天聊的很開心我也會吃醋,我也會希望她不要跟別人走太靠近。我想保護她、護著她,以什麼身份並不重要。
如果這是遊戲,那瞬間我絕對有把口才語文表達情感的技能點點滿,我感覺我把我這輩子的文學才華都用在這了。
而她也很給面子的釋懷了。
釋懷了3天。
然後她又不好了。
她說她每次看到我身邊有那麼多人繞來繞去,都覺得我隨時會離她而去,她感覺她好像是可以被替代的,她只是我眾多朋友中跟我比較好的那一個,處此之外就沒了,她還是會想跟我在一起,她想做最與眾不同的那個,
我把選擇權交給她,她想要交往之後分手很有可能做不成朋友,或者就這樣閨蜜姐妹我們一直走下去。
她想要對象,她说,她覺得如果我們真的分手,還是可以做朋友的,她保證她對我不會有前任的尷尬。她說,她喜歡我很久了,只是一直不敢說,不敢表現出來。

說實在我有點慌,慌在心裡。
對我來說,走不到婚姻的戀愛都稱為一定會分手,那為什麼要搞一個有期限的友誼,而不做永遠的朋友就好?
但那次我選擇相信她,我相信她分手之後還是可以跟我像現在一樣好。
就以女朋友的身份相處吧。
就算我對她沒有那種感覺,但我可以做到我該做的事。
我只希望她能開心。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吧。
我跟她還是常常把愛妳掛在嘴邊,像從前那樣日常表白,其實整體來說也沒什麼改變,是有稍微那麼一點的變化沒錯,但我記不得了。
還沒畢業前,偶爾早晨課桌上多出來的一瓶奶茶,貼著今天也一樣喜歡妳的紙條。畢業後,兩個人一起搭火車去高美濕地拍照看夕陽。
她笑著:“我們好像地下情喔,明面上是和閨蜜的二人旅行,實際上偷偷摸摸出來跟女朋友約會。”
同學早已習慣我們堪比情侶的甜言蜜語,家人很早就知道我們彼此有一個情同手足的閨蜜,除了比較好的朋友之外,沒有人知道我們在一起了。

一個月後,我們分了,她提的。
“我們這樣和以前做朋友的時候好像沒什麼差別,我們要不要做朋友就好?”
我說好。當然好啊,就算沒有女朋友這種關係,我對她還是一樣,有沒有交往這層關係,對我來說沒有差別,那我希望我們不要因為吵架分手而絕交,就這樣做回朋友,很好呀。
分手三天後,晨晨跟我說她有新對象了,問我會不會覺得她無縫接軌。
我看了看她的ig,她的帳號名從原本跟我用相似的格式,改成了另一個,我說很憨很像她的emoji被她從名字那邊撤掉了,而版面上多標註了一個人。
“是他嗎?”
“嗯。”
“沒事呀,喜歡這種感情又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不用太在意。”
晨晨跟她很早就認識了,但我對她其實沒什麼戒心,因為晨晨曾經對她反感,忘了為什麼,但她是我最不戒備的人之一。
戒心,這是我從以前的日記裡找出來的詞,順其自然寫出來的。
我會想點進晨晨現任的
Instagram,看看她為什麼能夠搶走晨晨,即便見到的是私人帳號,什麼都看不到。
那是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我到這時才發現我不對勁。
可能又過了一個禮拜吧,晨晨訊息回得越來越少,甚至兩天一次敷衍了事。
我問她怎麼了,她只說沒事心情不好。
再後來,她刪除了我跟他的IG
和wechat好友,line和messenger封鎖。
嗯,跟我一個月前說過的話一樣。
分手後注定連朋友都當不成。

發現她封鎖我的那天,我躲在浴室裡無聲地大哭,將情緒宣洩在流動的水聲中。
我哭、我叫、我笑,我難受,但我得藏著,不出聲音的發洩,我覺得我瘋了。
我不明白為什麼,不是好好的嗎?
嗯對,那時候真覺得我瘋了,像個精神分裂的瘋子一樣,又哭又笑。
可能過了十幾分鐘吧,我知道不能持續這種情況太久,眼睛會紅會腫。
洗把臉,踏出浴室後又是一條好漢。

隔了幾天,我在補習班樓下遇見她了,她是來退班的。
我叫住她,叫的全名,她很明顯地震了一下,那轉過頭迎向我的笑容我到現在都記得,說多勉強就有多勉強。
“我怎麼了嗎?我做錯什麼了嗎?我...我怎麼了?”
“妳沒有”她打斷我“妳很好,妳真的很好,是我的問題。”
我們之間沈靜了那麼幾秒,她尷尬的微笑,我盡力自己不要失態。
“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嗎?”
“對不起、這次不行。”
“有原因的吧?”
“我的原因,不是你的問題。”
“我們就這樣吧”
“對不起”
她留下的最後一句話是對不起,沒有吵架,沒有原因,沒有前兆,什麼都沒有,我們絕交了。
而至今,我仍不知道到底是為什麼。
為什麼?

我沒有試著挽回,我想讓自己看起來體面一點、好聚好散一點。
我應該習慣了。
晨晨不是第一個了。
她是第四個。
覺得自己可笑吧。
已經太多次了,我連阻止都不敢了。
面子不重要,如果面子可以讓我換回晨晨,我可以捨棄。
但換回來的還是原本的晨晨嗎?
我們真的回得去嗎?
可能吧,我不想施加壓力在她身上,強扭的瓜不甜,沒有意義。
我不知道她怎麼看我的,我不知道她覺得我怎麼樣。
但,我很想她,我想念曾經那段無憂無慮的日子,想念那些通著電話聊天聊到睡著的夜晚。
她的聊天記錄依然在我手機裡躺著,我沒有刪,但我也不敢看。
我們去高美濕地拍的合照、我生日時她親手縫製的小熊、日常表白和上課偷偷傳的紙條,我都留著。

就算這樣讓我看起來很蠢。

悲慘嗎?
我在一天之內同時失去我最好的朋友和我喜歡的人。
對,我說的是我喜歡的人,我到分手才發現我可能真的喜歡上她了,而我還在洗腦說服我自己那只是不甘心。
看耽美看到懷疑自己性向嗎笑死。
其實我已經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了。
我或許有那麼一部分可能是雙性戀吧。
可能。
那只是小孩子手中玩具被搶走的委屈不甘心。
   
我跟別人提起過晨晨,但我沒有讓任何人知道我有這麼一個可能。
升上高中後,跟我同班和我很要好的七七我講過,但我當笑話帶過。
同社的阿全也知道,他聽到後來很驚訝的問了一句“你是同性戀?!”然後被我秒反駁了。
禁不起一點異樣眼光。
切身體會耽美小說的痛啊真是。
再次聲明我99%的可能只是因為不甘心。
   
之所以會想到這個。
是因為我今天資訊課時看了下IG,鬼迷心竅心血來潮地在搜尋框打了一個晨字。
我想看看她過得怎麼樣,即使我知道她很有可能名字中不帶有晨字。
第一個跳出來的是晨ㄦ,還有那個我曾經說像她的emoji。
是晨晨。
她改了很多名字,又改回來了。
那是我們用過的對名。
曾經我叫洛ㄦ。
   
[01:32:49]

補一個我的鍵盤自動選字長怎樣
如果打晨
晨晨,晨晨寶寶,晨晨晨晨,晨晨加油,晨晨乖乖,晨晨晚安,晨晨對象
.......
什麼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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