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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來講個故事吧。
一個被別人問起时,我肯定打死不承認的故事。
我前任是在我國三的時候,考完會考的後一個禮拜二,我跟她在一起了。
她是我閨蜜、我姐妹,不管她怎麼看待我的,反正我把她當做我最要好的朋友。
她很特别,金色短髮的女孩子,為了染髮而剪掉自己留了許久的長髮。身高不過一米六,大概到我肩膀,說話軟軟的,有點口音,很喜歡顏文字。
很可愛的一個人,她叫晨晨。
我跟她在還是朋友的時候,常常把愛你掛在嘴邊,互相調戲互相撩,玩些幼稚的遊戲,那時候覺得只是單純朋友之間打打鬧鬧嘻嘻笑笑,這沒什麼。
我很幸運地擁有這麼一個朋友,和她在一起時總是沒有顧慮、沒有壓力,想說什麼說什麼。我一個眼神,她便知道我放學想去書店晃晃,她一個笑容,我便知道她的選擇困難又發作了。旁人總說我們是連體嬰,不管到哪兒都是一對。
一直到某天,我們日常比較誰更愛誰的時候,晨晨告白了,她說她是認真的。
我有點嚇到,有點不知所措,於是我當下選擇了一個很爛的方法—裝傻。
我假裝我沒聽懂,我假裝那是我們日常聊天話題。
然後她消沉了好幾天,信息回覆率嚴重降低,原本的秒讀秒回變成了半天一句嗯喔好,電話也不接。我知道她在,我知道她心情不好,但我哄不了、安慰不了,我又不想面對這件事,那時心裡真的就是 充斥著矛盾。
在學校,她刻意躲著我;在補習班,她上課了才出現在班級,一下課便飛也似的逃回家。
我不想和她持續這種狀態直到畢業,然後高中就此分道揚鑣。
我不要。
事情過了一個禮拜,完全沒有好轉的跡象,我不明白她為什麼要躲著我,但我知道,如果我不想失去這個朋友,我不能再逃避再裝傻下去了。
“妳是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我的?”我問。
“我不知道,很久了”
“我會改、真的、我會改,你不要對我那麽好,给我一點時間就行,我會改”
她哭了,哭得卑微,哭得令人心疼。
其實在很久以前,她跟我說她是同性戀時,我就有想過她會不會哪天喜歡上我,但那只是稍微興起的一個異想天開,我沒想過會發生在現實。
我跟她解釋為什麼我不喜歡戀愛,比起愛情我更相信友情,我們在一起了然後呢?然後哪天分手,連朋友都做不成,她是分手後會切的一乾二淨那一型的,我不想有這天,我很喜歡她,雖然不是她喜歡我的這種喜歡,但我想跟她一直一直在一起。對我來說用什麼身份不重要,她跟別人聊天聊的很開心我也會吃醋,我也會希望她不要跟別人走太靠近。我想保護她、護著她,以什麼身份並不重要。
如果這是遊戲,那瞬間我絕對有把口才語文表達情感的技能點點滿,我感覺我把我這輩子的文學才華都用在這了。
而她也很給面子的釋懷了。
釋懷了3天。
然後她又不好了。
她說她每次看到我身邊有那麼多人繞來繞去,都覺得我隨時會離她而去,她感覺她好像是可以被替代的,她只是我眾多朋友中跟我比較好的那一個,處此之外就沒了,她還是會想跟我在一起,她想做最與眾不同的那個,
我把選擇權交給她,她想要交往之後分手很有可能做不成朋友,或者就這樣閨蜜姐妹我們一直走下去。
她想要對象,她说,她覺得如果我們真的分手,還是可以做朋友的,她保證她對我不會有前任的尷尬。她說,她喜歡我很久了,只是一直不敢說,不敢表現出來。
說實在我有點慌,慌在心裡。
對我來說,走不到婚姻的戀愛都稱為一定會分手,那為什麼要搞一個有期限的友誼,而不做永遠的朋友就好?
但那次我選擇相信她,我相信她分手之後還是可以跟我像現在一樣好。
就以女朋友的身份相處吧。
就算我對她沒有那種感覺,但我可以做到我該做的事。
我只希望她能開心。
就這樣過了一個月吧。
我跟她還是常常把愛妳掛在嘴邊,像從前那樣日常表白,其實整體來說也沒什麼改變,是有稍微那麼一點的變化沒錯,但我記不得了。
還沒畢業前,偶爾早晨課桌上多出來的一瓶奶茶,貼著今天也一樣喜歡妳的紙條。畢業後,兩個人一起搭火車去高美濕地拍照看夕陽。
她笑著:“我們好像地下情喔,明面上是和閨蜜的二人旅行,實際上偷偷摸摸出來跟女朋友約會。”
同學早已習慣我們堪比情侶的甜言蜜語,家人很早就知道我們彼此有一個情同手足的閨蜜,除了比較好的朋友之外,沒有人知道我們在一起了。
一個月後,我們分了,她提的。
“我們這樣和以前做朋友的時候好像沒什麼差別,我們要不要做朋友就好?”
我說好。當然好啊,就算沒有女朋友這種關係,我對她還是一樣,有沒有交往這層關係,對我來說沒有差別,那我希望我們不要因為吵架分手而絕交,就這樣做回朋友,很好呀。
分手三天後,晨晨跟我說她有新對象了,問我會不會覺得她無縫接軌。
我看了看她的ig,她的帳號名從原本跟我用相似的格式,改成了另一個,我說很憨很像她的emoji被她從名字那邊撤掉了,而版面上多標註了一個人。
“是他嗎?”
“嗯。”
“沒事呀,喜歡這種感情又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不用太在意。”
晨晨跟她很早就認識了,但我對她其實沒什麼戒心,因為晨晨曾經對她反感,忘了為什麼,但她是我最不戒備的人之一。
戒心,這是我從以前的日記裡找出來的詞,順其自然寫出來的。
我會想點進晨晨現任的Instagram,看看她為什麼能夠搶走晨晨,即便見到的是私人帳號,什麼都看不到。
那是一種很奇怪的感覺。
我到這時才發現我不對勁。
可能又過了一個禮拜吧,晨晨訊息回得越來越少,甚至兩天一次敷衍了事。
我問她怎麼了,她只說沒事心情不好。
再後來,她刪除了我跟他的IG和wechat好友,line和messenger封鎖。
嗯,跟我一個月前說過的話一樣。
分手後注定連朋友都當不成。
發現她封鎖我的那天,我躲在浴室裡無聲地大哭,將情緒宣洩在流動的水聲中。
我哭、我叫、我笑,我難受,但我得藏著,不出聲音的發洩,我覺得我瘋了。
我不明白為什麼,不是好好的嗎?
嗯對,那時候真覺得我瘋了,像個精神分裂的瘋子一樣,又哭又笑。
可能過了十幾分鐘吧,我知道不能持續這種情況太久,眼睛會紅會腫。
洗把臉,踏出浴室後又是一條好漢。
隔了幾天,我在補習班樓下遇見她了,她是來退班的。
我叫住她,叫的全名,她很明顯地震了一下,那轉過頭迎向我的笑容我到現在都記得,說多勉強就有多勉強。
“我怎麼了嗎?我做錯什麼了嗎?我...我怎麼了?”
“妳沒有”她打斷我“妳很好,妳真的很好,是我的問題。”
我們之間沈靜了那麼幾秒,她尷尬的微笑,我盡力自己不要失態。
“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嗎?”
“對不起、這次不行。”
“有原因的吧?”
“我的原因,不是你的問題。”
“我們就這樣吧”
“對不起”
她留下的最後一句話是對不起,沒有吵架,沒有原因,沒有前兆,什麼都沒有,我們絕交了。
而至今,我仍不知道到底是為什麼。
為什麼?
我沒有試著挽回,我想讓自己看起來體面一點、好聚好散一點。
我應該習慣了。
晨晨不是第一個了。
她是第四個。
覺得自己可笑吧。
已經太多次了,我連阻止都不敢了。
面子不重要,如果面子可以讓我換回晨晨,我可以捨棄。
但換回來的還是原本的晨晨嗎?
我們真的回得去嗎?
可能吧,我不想施加壓力在她身上,強扭的瓜不甜,沒有意義。
我不知道她怎麼看我的,我不知道她覺得我怎麼樣。
但,我很想她,我想念曾經那段無憂無慮的日子,想念那些通著電話聊天聊到睡著的夜晚。
她的聊天記錄依然在我手機裡躺著,我沒有刪,但我也不敢看。
我們去高美濕地拍的合照、我生日時她親手縫製的小熊、日常表白和上課偷偷傳的紙條,我都留著。
就算這樣讓我看起來很蠢。
悲慘嗎?
我在一天之內同時失去我最好的朋友和我喜歡的人。
對,我說的是我喜歡的人,我到分手才發現我可能真的喜歡上她了,而我還在洗腦說服我自己那只是不甘心。
看耽美看到懷疑自己性向嗎笑死。
其實我已經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了。
我或許有那麼一部分可能是雙性戀吧。
可能。
那只是小孩子手中玩具被搶走的委屈不甘心。
我跟別人提起過晨晨,但我沒有讓任何人知道我有這麼一個可能。
升上高中後,跟我同班和我很要好的七七我講過,但我當笑話帶過。
同社的阿全也知道,他聽到後來很驚訝的問了一句“你是同性戀?!”然後被我秒反駁了。
禁不起一點異樣眼光。
切身體會耽美小說的痛啊真是。
再次聲明我99%的可能只是因為不甘心。
之所以會想到這個。
是因為我今天資訊課時看了下IG,鬼迷心竅心血來潮地在搜尋框打了一個晨字。
我想看看她過得怎麼樣,即使我知道她很有可能名字中不帶有晨字。
第一個跳出來的是晨ㄦ,還有那個我曾經說像她的emoji。
是晨晨。
她改了很多名字,又改回來了。
那是我們用過的對名。
曾經我叫洛ㄦ。
[01:32:49]
補一個我的鍵盤自動選字長怎樣
如果打晨
晨晨,晨晨寶寶,晨晨晨晨,晨晨加油,晨晨乖乖,晨晨晚安,晨晨對象
.......
什麼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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